北京市东城区纪委书记 曾刚健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指出:“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骨干力量,其作风如何,对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从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出发,针对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出了全面深刻的阐述和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于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党的执政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的作风。因而,长期执政的党要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就必须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我们党自创立之日起就一直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形成并坚持发扬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和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一系列优良作风。这些优良作风是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显著标志,是我们党性质宗旨的根本体现,是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始终秉承的光荣传统,是我党始终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宝。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需要。当前,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正在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向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迈进。在这一发展进程中,正面临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形势,在这种情况下,更加需要执政党走在时代的前列,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因此,只有牢固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领导作风,切实按照胡总书记的要求,大力发扬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党群干群关系,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镇的需要。作风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外在反映,是党性修养、政治品质、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的具体体现,也是抵御消极腐败现象和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全国查处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有不少违纪违法行为就是由作风问题引发的。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胡总书记严肃指出了当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受,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其影响和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它直接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阻碍了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干扰了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进程。因此,只有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才能有效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当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通过开展“三讲”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学风不正。有的领导干部平时不读书、不学习,整天陷于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之中;有的学习不深入,浅尝辄止,满足于一知半解,缺乏对理论体系和精神实质的理解掌握;有的学习不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照抄照搬、囫囵吞枣,学用“两张皮”;有的学习固守旧观念,不能与时俱进,往往是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有的学习喜走捷径、搞实用主义,甚至断章取义,不会运用科学理论来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往往责难多于分析、等待多于实干。
二是作风飘浮。有的领导机关文山难挖、灰海难填,往往以会议传达会议、以讲话学习讲话、以文件落实文件,哗众取宠、表面文章,工作上“虚”;有的习惯于前呼后拥、蜻蜓点水、浮光掠影,不深入实际、深入工作,工作上“浮”;有的热衷于赶浪头、出风头、争彩头,讲成绩添枝加叶、讲问题轻描淡写,甚至欺上瞒下、报喜藏忧,工作上“飘”。
三是脱离群众。有的领导干部喜欢坐在家里定盘子、关起门来想点子、走到下面找例子、回到机关写稿子,闭门造车、脱离实际;有的是非面前不开口、遇到矛盾绕道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不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百姓的冷暖疾苦态度冷漠、应付了事,敷衍塞责、官僚主义,甚至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有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甚至搞权钱交易、索拿卡要。
四是贪图享受。有的领导干部思想懒惰、精神颓废,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养尊处优、玩物丧志;有的比阔绰、讲排场,大吃大喝、大手大脚,铺张浪费,把吃苦耐劳看成是迂腐,把挥霍浪费当作是大方,把勤俭朴素当作是寒酸,把吃喝玩乐看作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着复杂而深刻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从客观上讲,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新旧体制的转换过程中,给包括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内的党建工作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但从主观上讲,是认识不到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小事论”。有的对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缺乏从事关党群干群关系、党的形象和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认为作风建设妨碍不了工作、影响不了事业,抓与不抓、抓好抓坏都无关紧要、无碍大局,因而,对作风建设抓得不紧、抓得不实、抓得不力。其二是“无用论”。有的领导干部认为,作风建设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从毛泽东时代起就反复强调,喊了几十年也没能真正起什么作用,况且现在问题已相当严重,恐怕再怎么抓也无济于事了,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其三是“从众论”。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现如今还是跟着感觉走保险。于是别人怎么说他就怎么讲,别人怎么行他就怎么做,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盲目附和。
三、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方法途径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教育是作风建设的基础,有扎实的教育才会有良好的作风。因此,深入开展作风教育,是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一项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一是要把握作风教育的内涵。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因此,“为民、务实、清廉”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领导干部作风教育的主要目的和根本要求。二是要明确作风教育的内容。要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发展观教育。要把科学发展观教育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结合起来,同党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党的光荣传统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等结合起来,使各级领导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观念和做法,有效解决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要加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要把唯物史观教育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教育结合起来,始终坚持以人民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不断为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宗旨、当好人民公仆。要加强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教育。要把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教育与社会责任和岗位责任教育、党的思想路线教育、正确政绩观教育结合起来,使各级领导干部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要加强廉洁自律的人生习惯教育。要把正确权力观教育、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健康生活情趣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坚决抵制腐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教育的保障。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教育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大宣传教育资源,形成领导干部作风教育的强大合力;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落实工作到位、指导工作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落实责任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坚持党委领导班子负总责、主要领导主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组织机制,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作风建设的责任,对分管范围内干部作风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追究领导人员的责任;党委班子成员不仅要抓督促、抓落实,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制度,为各级领导干部作出榜样;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以优良的作风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严明的纪律保证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关键在于形成一整套完善的“治官治权”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一是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要紧紧围绕权力行使做文章,在容易发生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权力部门、重要岗位、重要环节上建立健全权力约束机制,特别要把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当作反腐败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对重要领导岗位和直接掌管人财物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行为规范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以制度规范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切实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要完善党纪执行制度。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导,积极探索建立中央对地方、上级对下级、组织对党员的纪律考核指标,全面推行执纪责任制;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建立和完善党的领导干部在工作出现重大违法、严重滥用职权、严重失职渎职等情况的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政治责任制度;要建立健全普通党员违法失职、滥用职权、贪污腐化等应受政纪或刑事处罚的法律责任制度;要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党员因轻微违法失职或官僚主义而向社会、公民、法人等赔礼道歉的道义责任制度。同时,制定的制度要政策分明、界线清楚、强化刚性、减少柔性,尽量不出现“不准”、“应该”等模糊词汇,使制定的制度鲜明准确、要求具体、便于落实,以减少实际操作中的弹性和随意性。三是要严格用人管人制度。要完善用人机制,端正用人导向,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人,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人,干事创业、心系群众、开拓创新、不事张扬、清正廉洁、诚实守信的人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制定相应的具有预见性、针对性、配套性和实操性的管人制度,做到防范在先、未雨绸缪。如在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上,要建立健全诸如家庭收入申报制、金融实名制等相应的辅助制度,尽快改变愿报就报、不愿报就不报的无序状态。
(三)强化监督、严明纪律。一是要规范从政行为。要严格规范执纪行为,做到明确执纪权限、严格执纪标准、强化执纪考核、落实执纪责任,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据党纪政纪规定的权限管理党内事务,即不允许越权乱作为,又不允许失职不作为,坚决纠正党纪执行中执纪不严、纪法不分的现象。二是要畅通监督渠道。各级党委要严格执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力保障条例》,完善党内民主、扩大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当前,尤其要尊重和保障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力,确保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等权力的有效行使,对漠视民主、压制民主、打击报复,造成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领导干部,要运用组织和纪律手段给予严肃处理;要把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从而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党的纪律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适用于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党员,任何党员无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对违反者必须追究其纪律责任。当前,要突出对“一把手”人、财、权决策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对造成用人失当、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四)主动预防、严肃惩处。预防和惩治好比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必须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展领域、主动预防,不断加强防治工作,严肃查处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一是有案必查。目前,一些腐败案件可谓是盘根错节、错综复杂,如果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就会丧失良机。因此,必须迅速涉案、立案、查案、结案,做到有案必查。二是有腐必反。当前,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寄予了极大的希望,只有取信于民,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因此,对于那些以权代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以权谋私者,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任其行事、姑息迁就。三是依纪依法。坚持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腐败分子不能迁就照顾,必须在提高腐败成本、加大反腐败威力、增强反腐败实效上下工夫,使其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付出沉重代价、失去立足之地。要正确处理好打“老虎”与打“苍蝇”的关系,今天的“苍蝇”有可能是明天的“老虎”,因而,在打“老虎”的同时,也要打“苍蝇”,否则,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总之,只有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才能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只有切实认清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有坚持不懈地抓住教育这个基础、制度这个保证、监督这个关键,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负责、狠抓落实,才能取得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根本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