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四个建立”开展农村地区土地储备维稳工作,做到“和谐”拆迁
2010-01-19
朝阳纪检信息 专报第6期
一、建立拆迁专用接待室。明确接待场所、明确接待规章、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沟通渠道畅通,群众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二、建立矛盾排查制度。建立乡、村矛盾排查制度,建立由乡村干部、党员、群众组成矛盾排查网络,密切关注被拆迁群众思想动态,做到超前预防、提前化解。三、建立每日例会制度。成立以主管领导牵头的拆迁腾退维稳工作小组,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具体负责,每日召开工作成员参加的工作碰头会,加强问题汇总和研究分析,并针对个案制定措施。四、建立领导包案制度。实行乡级领导包片、包案,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对话式沟通,及时化解被拆迁户的疑问和不满,做到和谐拆迁。
截至目前,30个村正在实施拆迁,已腾退土地约10平方公里,拆迁房屋533.3万平方米,腾退6979户、21624人,做到了无上访、无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