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村帐托管”领导小组,各乡书记、乡长任组长,经济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成员由财政、纪检、信访、经济办和经管站等相关人员参加。各村成立了以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两委班子及村财务人员组成的村帐托管工作小组。二是完善配套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村级财务特点,制定《民主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三是搭建沟通平台。区农委及区农经办加强指导;已实行“村账托管”的乡介绍经验;召开基层领导及财务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同会计中介机构接洽咨询相关事宜。四是落实民主监督。组织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和代表大会,对《“村帐托管”实施方案》、财务管理制度、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等进行集体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