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委系统各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为拓展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增强区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结合实际,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国资委结合系统实际,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各单位纪委、监察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不设纪委、监察部门的单位,明确了一名副职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确保系统各单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有效推进。
二、搞好培训,提高技能。国资委结合系统各单位实际,组织召开了国资委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培训会,邀请区纪委领导进行了授课辅导、系统试点单位宝嘉恒公司介绍经验做法,并到试点单位参观见学,现场解疑释惑,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紧迫感,提高了实操技能。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在全员参与的基础上,坚持把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人员,掌握项目审批(验收)、组织人事、物资采购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并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方法,全面系统查找风险点,认真研究,筛选归纳,制定和完善防范措施。
四、联系实际,注重结合。系统各单位始终坚持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具体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清理规范领导人员持股、投资和关联交易相结合;与谋划企业长远发展、应对金融危机,实现“三保”目标相结合。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系统各单位为营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制定一本《廉政风险管理工作手册》;签订一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一次廉政风险防范知识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或观看警示教育光盘);开通一部廉政风险防范监督举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