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农村地区按照区委“解放思想、传承奥运、再创优势”的工作要求,根据《关于2009年度效能监察立项工作的通知》(朝监发[2009]1号)的精神,紧密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目标加大效能监察力度。目前,农村系统效能监察立项工作全部完成,共计立项119项,其中:区农委立项监察10项,农村地区20个地区办事处立项监察109项。在全部立项中,区经济折子工程14项,区政府折子工程51项,统筹改善民生任务8项,为民办实事28项,安全稳定5项,电子政务建设3项,地区重点项目10项。
此次农村地区效能监察立项突出四个特点:一是 “三保”工作结合紧。在立项过程中,农村地区各办事处以统“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立项重点,其中涉及区委、区政府经济折子工程、折子工程、统筹筹改善民生、为民办实事等项目的共计监察立项101项,占立项总数的84.8%;二是领导重视程度高。各地区成立了以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双组长,纪工委书记为副组长,党政领导班子和纪委委员参加的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将效能监察立项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三是方案制定把关严。各地区对效能监察立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确立了“责任部门精心选题立项、纪检监察主管领导初审、主任办公会集中研究讨论”的三审制度,确保立项项目组织有保障、方案有落实、监督有抓手。同时实行专人包案制度,确定第一责任人,确保责任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四是改进作风促提高。建立项目问责制度,以效能监察立项为契机,以全面提升农村地区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为目标,通过研究解决政府机关在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部门协调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树立与我区农村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政府形象。
